今年3月,按照上级院统一部署,宁国市人民检察院开展了网络餐饮食品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通过查看“饿了么”、“美团”网络餐饮平台及餐饮提供者的食品安全信息,发现部分商家仅公示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安徽省小餐饮信息公示卡,未公示量化分级信息,该行为违反了《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20修订)相关规定,侵害了广大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存在安全隐患,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该院针对上述入网餐饮提供者存在未依法公示食品量化分级信息问题依法向监管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检察建议发出后,监管部门高度重视,迅速采取措施,对网络平台依法开展监督管理;督促监管单位对入网餐饮服务单位开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处理;全面完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信息公示。目前,不符合规定的餐饮单位均已完成整改,许可经营资质和量化分级信息已上传,同时该监管部门责令网络餐饮平台于今年7月1日前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公示信息内容进行全面整改。
通过此次专项监督活动,强化监管部门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网络餐饮平台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经营行为。下一步,该院将继续跟进监督,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常态化开展食药安全检查活动,形成监管合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周夏莹)